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调剂、录取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现将我部2023年硕士研究生第二次调剂考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考生客观评价;复试过程实行全程录像,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学术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复试实施办法
符合我部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申请,经复试领导小组对:第一志愿报考院校、工作经历、专业背景、初试成绩、运动等级以及英语四六级成绩等因素进行审核后确定复试名单(附件1),通过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系统中同意复试后可参加复试。
本次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复试期间校外考生可凭初试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学校学院路校区)。
三、接受调剂的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 |
学习形式 |
拟接收调剂人数 |
备注 |
045202 |
运动训练 |
非全日制专业型 |
3 |
本科专业为体育学相关专业 |
四、复试工作流程
日期 |
地点 |
要求 |
4月19-20日 |
|
交纳复试费 |
4月21日8:30-9:30 |
体育教研部107会议室 |
考生报到、资格审核、思想品德考核 |
4月21日10:30-11:30 |
教学楼302教室 |
笔试 |
4月21日16:00-17:00 |
教学楼302/303/304教室 |
综合面试 |
根据京财综〔2007〕1310号文件规定,考生应交纳复试费100元,https://meeting.yizhifubj.com/web/main.action?meetingId=424(缴费网址)。
五、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考生应提供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再交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大学期间历年学习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由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考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3.思想品德考核表原件(见附件2),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加盖公章,无单位考生由存档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4.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大学期间全国省市级体育竞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外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简历(包括政治表现、知识结构、学科背景、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考生请根据以上顺序提交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体育教研部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入学时,我部将对考生信息进行复查,对伪造或者提供不实信息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试内容
1.笔试:考察专业知识掌握情况。
2.综合面试:
(1)自我介绍。
(2)专业问答。复试工作组根据考生报考方向,随机抽取专业知识题(运动训练、运动生理、体育教学等领域),考生作答。
(3)外语口语及听力考核。
七、计分标准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
运动训练(专业型)
(1)笔试(100分)
(2)综合面试(100分):专业知识问答(85分),外语口语及听力(15分);
复试成绩=笔试*0.4+综合面试*0.6
(二)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0.5+复试成绩*0.5
(初试成绩=入学初始成绩*0.2)。
八、录取原则
1. 按总成绩排序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 不按时参加复试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3.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加试成绩不合格(任意一科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丁11号体育教研部105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339014
举报监督电话:010-62339585
附件: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体育教研部2023年第二次调剂考生复试名单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二○二三年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