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标准》)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2021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及补测相关工作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领导工作小组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21年学生体质测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和监督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工作。
组 长:葛世荣
副组长:王忠强 范中启 刘 波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日佳 王 宏 左建平 代世峰
安 宇 朱红青 刘文礼 李再兴
张 晞 杨三军周宏伟 郭东明 殷召良
学生体质测试领导工作小组设办公室主任1人,由体育教研部主任担任,秘书处由体育教研部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各学院分管教学、学生工作院领导担任,具体实施各项学生体质健康测试。
二、工作任务及要求
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标准》,依据《标准》设置的测试项目及有关要求,开展覆盖1-4年级本科学生的《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
1.各学院应紧密配合、高度重视,按照文件精神积极动员学生课外锻炼和实施《标准》测试,确保学生体测合格率;
2.鼓励要求学生按考试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防止替测、不遵守测试方法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出现,一经发现将按照考试舞弊情况处理;
3.根据教育部体质测试工作要求,测试完成后,将及时公布各学院学生体质测试的参测率、合格率。
4.按照教育部要求,将体质健康测试情况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指标和内容,2020年9月1日起,学生的历年体质测试成绩达到及格(60.0分以上),方可参加推免研究生,否则不具备推免资格;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5.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需提交三甲医院以上级别医疗单位证明,各学院领导核准后,交由体育教研部审核,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体育教研部网站下载),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